各單位制定的各級預案應當與轄區消防機構預案密切配合,無縫銜接。可根據現場火情變化等情況更改火警等級,一級、二級、三級預案分別由單位值班帶班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負責人到場指揮,同時預案的通信聯絡應當采用統一的通信方式和器材,并將應急聯絡工作中涉及的相關人員、單位的電話號碼詳列成本,以便于使用。滅火行動、疏散引導應當按規定同時進行。除了應急響應,還應當有應急保障,具體的相關規定與執行要求四川國晉消防已為大家整理分享好,內容如下:
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編制及實施導則
6 預案的主要內容
6.8 應急響應
6.8.1 響應措施
單位制定的各級預案應與轄區消防機構預案密切配合、無縫銜接,可根據現場火情變化及時變更火警等級,響應措施如下:
a)一級預案應明確由單位值班帶班負責人到場指揮,撥打“119”報告一級火警,組織單位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員到場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災擴大;
b)二級預案應明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到場指揮,撥打“119”報告二級火警,調集單位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和專業消防力量到場處置,組織疏散人員、撲救初起火災、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控制火勢擴大蔓延;
c)三級以上預案應明確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到場指揮,撥打“119”報告相應等級火警,同時調集單位所有消防力量到場處置,組織疏散人員、撲救初起火災、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有效控制火災蔓延擴大,請求周邊區域聯防單位到場支援。
6.8.2 指揮調度
6.8.2.1 預案應明確統一通信方式,統一通信器材。指揮機構負責人應使用統一的通信器材下達指令,行動機構承擔任務人員應使用統一的通信器材接受指令和報告動作信息。鼓勵統一使用對講系統。
6.8.2.2 預案應統一規定滅火疏散行動中各種可能的通信用語,通信用詞應清晰、簡潔,指令、反饋表達完整、準確。
6.8.2.3 預案應設計各種火災處置場景下的指令、反饋環節,確定不同情況下下達的指令和做出的反饋。
6.8.2.4 預案應要求指揮機構在了解現場火情的情況下,科學下達指令,使到達一線參與滅火行動的人員位置、數量、構成符合滅火行動需要。
6.8.2.5
預案應要求指揮機構了解起火部位、危及部位、受威脅人員分布及數量,科學下達疏散引導行動指令,使到達一線參與疏散引導行動的人員位置、數量、構成符合疏散引導行動需要。
6.8.3 通信聯絡
6.8.3.1 預案應將應急聯絡工作中涉及的相關人員、單位的電話號碼詳列成表,便于使用。
6.8.3.2 預案應明確要求通信聯絡組承擔任務人員做好信息傳遞,及時傳達各項指令和反饋現場信息。
6.8.3.3
預案應對通信聯絡組承擔任務人員進行分工,滿足各項通知任務同時進行的要求。
6.8.3.4 預案應明確通信聯絡組承擔任務人員向總指揮、副總指揮、消防部門、區域聯防單位等報告火情的基本規范,保證準確傳遞下列火災情況信息:
a)起火單位、詳細地址;
b)起火建筑結構,起火物,有無存儲易燃易爆危險品;
c)起火部位或樓層;
d)人員受困情況;
e)火情大小、火勢蔓延情況、水源情況等其他信息。
6.8.4 滅火行動
6.8.4.1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預案應要求自動消防設施設置在自動狀態,保證一旦發生火災立即動作;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在火災確認后立即將其調整到自動狀態,并確認設備啟動。
6.8.4.2 預案應規定各類自動消防設施啟動的基本原則,明確不同區域啟動自動消防設施的先后順序、啟動時機、方法、步驟,提高應急行動的有效性。
6.8.4.3 預案應明確保障一線滅火行動人員安全的原則,在本單位火災類別范圍下,規定滅火行動組一線人員進入現場撲救火災的范圍、撤離火災現場的條件、撤離信號和安全防護措施。
6.8.4.4 預案應根據承擔滅火行動任務人員崗位經常位置,規定滅火行動組在接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到達現場的時間要求。
6.8.4.5 預案應規定不同性質的場所火災所使用的滅火方法,并明確一線滅火行動可使用的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指出迅速找到消防設施、器材的途徑和方法。
6.8.4.6 預案應明確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人員救護、工藝操作、事故控制、滅火等方面的應急處置措施。
6.8.4.7 對完成滅火任務的,預案應要求一線滅火行動人員檢查確認后通過通信器材向指揮機構報告。
6.8.5 疏散引導
6.8.5.1 疏散引導行動應與滅火行動同時進行。
6.8.5.2 預案應明確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疏散引導組完成任務后的報告。對外服務的場所的預案應預見疏散的顧客自行離開的情形,規定有效的清點措施和記錄方法。
6.8.5.3 預案應對同時啟用應急廣播疏散、智能疏散系統引導疏散、人力引導疏散等多種疏散引導方法提出要求。
6.8.5.4 有應急廣播系統的單位,預案應對啟動應急廣播的時機、播音內容、語調語速、選用語種等做出規定。
6.8.5.5 設置有智能應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導系統的,預案應明確根據火災現場所處方位調整疏散指示標志的引導方向。
6.8.5.6 預案應根據疏散引導組人員崗位經常位置,規定疏散引導組在接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到達現場的時間要求。
6.8.5.7 預案應對疏散引導組人員的站位原則做出規定,對現場指揮疏散的用語分情況進行規范列舉,明確需要佩戴、攜帶的防毒面具、濕毛巾等防護用品,保證疏散引導秩序井然。
6.8.5.8 預案應對疏散人員導入的安全區域和每個小組完成疏散任務后的站位做出規定。
6.8.6 防護救護
6.8.6.1 預案應明確對事故現場受傷人員進行救護救治的方式、方法,應要求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聯系醫務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救護。
6.8.6.2 預案應明確實施緊急救護的場地。
6.8.6.3 預案應對危險區的隔離做出規定,包括危險區的設定,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事故現場隔離方法等。
6.8.7 與消防隊的配合
6.8.7.1 預案應明確規定單位時刻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設置和堆放阻礙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火災發生時,安全保衛組人員應在路口迎接消防車,為消防車引導通向起火地點的最短路線、樓內通徑、消防電梯等。其他人員應積極協助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6.8.7.2 預案應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熟知情況的人員向到場的消防隊提供如下信息:
a)火災蔓延情況,包括起火地點、燃燒物體及燃燒范圍(火焰、煙的擴散情況等)、是否有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其他重要物品、是否有不能用水撲救或用水撲救后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危險化學品以及起火原因等;
b)人員疏散情況,包括是否有人員被困、疏散引導情況以及受傷人員的狀況等;
c)初期滅火行動,包括初期滅火情況、防火分隔區域構成情況、單位固定滅火設備(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設備和緊急用滅火設備等)的狀況等;
d)空調設備使用及排煙設備運行情況,包括空調設備的使用、排煙設備運行、電梯運行情況以及緊急用電的保障情況等;
e)單位平面圖、建筑立面圖等消防隊需要的其他資料。
6.8.8 典型場所的預案
6.8.8.1 學校的預案應明確防止疏散中發生踩踏事故的措施,根據學生年齡階段確定適當數量的疏散引導人員,小學和特殊教育學校應根據需要適當增加引導人員的數量。不提倡將未成年學生作為組織預案實施的人員,不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滅火救援行動。
6.8.8.2 醫院、幼兒園、養老院及其他類似場所的預案,應明確危重病人、傳染病人、產婦、嬰幼兒、無自主能力人員、老人等人員的疏散和安置措施,醫院應明確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處置要求。
6.8.8.3 大型公共場所的預案,應明確疏散指示標識圖和逃生線路示意圖,明確防止踩踏事故的措施。
6.8.8.4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企業的預案,應符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的相關規定,安全區域的位置應充分考慮危險化學品的爆炸極限等要素。
6.9 應急保障
6.9.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制定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保障有24h有效的報警裝置和有效的內部、外部通信聯絡手段,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6.9.2 應急隊伍保障
說明應急組織機構管理機制,制定每日值班表,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6.9.3 物資裝備保障
說明單位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6.9.4
其他保障
說明經費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應急工作需求的相關保障措施。
6.10 應急響應結束
說明現場應急響應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6.11 后期處置
說明火災現場警戒保護及協助調查、事故信息發布、污染物處理、故障搶修、恢復工作、醫療救治、人員安置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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