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中屋頂、悶頂相應大家都很清楚,不用過多的解釋。建筑縫隙則是指防火分隔構件之間或防火分隔構件與其他構件之間的縫隙,有伸縮縫、沉降縫、抗震縫和建筑構件的構造縫隙等。而這些建筑縫隙和屋頂、悶頂在建筑防火設計中亦是有明確的設計規定,具體規定見下方四川國晉消防整理分享內容: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6 建筑構造
6.3 屋頂、悶頂和建筑縫隙
6.3.1 在三、四級耐火等級建筑的悶頂內采用可燃材料作絕熱層時,屋頂不應采用冷攤瓦。
悶頂內的非金屬煙囪周圍0.5m、金屬煙囪0.7m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材料作絕熱層。
6.3.2 層數超過2層的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悶頂,應在每個防火隔斷范圍內設置老虎窗,且老虎窗的間距不宜大于50m。
6.3.3 內有可燃物的悶頂,應在每個防火隔斷范圍內設置凈寬度和凈高度均不小于0.7m的悶頂入口;對于公共建筑,每個防火隔斷范圍內的悶頂入口不宜少于2個。悶頂入口宜布置在走廊中靠近樓梯間的部位。
6.3.4 變形縫內的填充材料和變形縫的構造基層應采用不燃材料。
電線、電纜、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管道不宜穿過建筑內的變形縫,確需穿過時,應在穿過處加設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變形措施,并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3.5 防煙、排煙、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中的管道及建筑內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墻、樓板和防火墻處的孔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風管穿過防火隔墻、樓板和防火墻時,穿越處風管上的防火閥、排煙防火閥兩側各2.0m范圍內的風管應采用耐火風管或風管外壁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且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該防火分隔體的耐火極限。
6.3.6 建筑內受高溫或火焰作用易變形的管道,在貫穿樓板部位和穿越防火隔墻的兩側宜采取阻火措施。
6.3.7 建筑屋頂上的開口與鄰近建筑或設施之間,應采取防止火災蔓延的措施。
——
四川 國晉消防 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成都消防公司,公司擁有大批工程技術人員、生產施工管理人員和消防施工隊伍。具備《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乙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等證書,可從事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消防設計、消防施工、消費檢測、消費維護保養及安全評估等服務。四川國晉消防熟練掌握了室內消火栓系統、室外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通風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防火門監控系統、電氣 火災監控系統、氣體滅火系統、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消防電源監控系統、應急廣播系統、鋼結構防火涂料等多種施工工藝與技術,可為您提供專業的消防系統整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