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計中在中倍數與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型式選擇上需要根據防護區的總體布局、滅火條件、可能發生火災類型和起火源、起火部位等情況綜合考慮。此系統主要分為全淹沒系統、局部應用系統和移動式系統三種,其中全淹沒系統為固定式自動系統。下面就讓我們隨四川國晉消防一起來學習了解一下中倍數與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的消防設計一般規定吧!
泡沫滅火系統技術標準
5 中倍數與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5.1 一般規定
5.1.1 系統型式的選擇應根據防護區的總體布局、火災的危害程度、火災的種類和撲救條件等因素,經綜合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5.1.2 全淹沒系統或固定式局部應用系統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全淹沒系統應同時具備自動、手動和應急機械手動啟動功能;
2 自動控制的固定式局部應用系統應同時具備手動和應急機械手動啟動功能;手動控制的固定式局部應用系統尚應具備應急機械手動啟動功能;
3 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護區應設置聲光報警裝置;
4 消防自動控制設備宜與防護區內門窗的關閉裝置、排氣口的開啟裝置以及生產、照明電源的切斷裝置等聯動。
5.1.3 當系統以集中控制方式保護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防護區時,其中一個防護區發生火災不應危及其他防護區;泡沫液和水的儲備量應按最大一個防護區的用量確定;手動與應急機械控制裝置應有標明其所控制區域的標記。
5.1.4 中倍數、高倍數泡沫產生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高度應在泡沫淹沒深度以上;
2 宜接近保護對象,但泡沫產生器整體不應設置在防護區內;
3 當泡沫產生器的進風側不直通室外時,應設置進風口或引風管;
4 應使防護區形成比較均勻的泡沫覆蓋層;
5 應便于檢查、測試及維修;
6 當泡沫產生器在室外或坑道應用時,應采取防止風對泡沫產生器發泡和泡沫分布產生影響的措施。
5.1.5 當高倍數泡沫產生器的出口設置導泡筒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導泡筒的橫截面積宜為泡沫產生器出口橫截面積的 1.05倍~1.10 倍;
2 當導泡筒上設有閉合器件時,其閉合器件不得阻擋泡沫的通過;
3 應符合本標準第 5.1.4條第1款、第2款、第4款的規定。
5.1 6 固定安裝的中倍數、高倍數泡沫產生器前應設置管道過濾器、壓力表和手動閥門。
5.1.7
固定安裝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應設置在防護區內。
5.1.8 系統干式水平管道最低點應設排液閥,且坡向排液閥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5.1.9 系統管道上的控制閥門應設在防護區以外,自動控制閥門應具有手動啟閉功能。
——
四川 國晉消防 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成都消防公司,公司擁有大批工程技術人員、生產施工管理人員和消防施工隊伍。具備《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乙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等證書,可從事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消防設計、消防施工、消費檢測、消費維護保養及安全評估等服務。四川國晉消防熟練掌握了室內消火栓系統、室外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通風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防火門監控系統、電氣 火災監控系統、氣體滅火系統、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消防電源監控系統、應急廣播系統、鋼結構防火涂料等多種施工工藝與技術,可為您提供專業的消防系統整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