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棧橋、管溝在輸送可燃材料、可燃氣體或有火災、爆炸危險物質的時候不應用作疏散通道,并均應采用不燃材料。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在不同場所時的建筑防火設計要求亦有所不同,詳細要求與規定見下方四川國晉消防整理分享的內容: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6 建筑構造
6.6 天橋、棧橋和管溝
6.6.1 天橋、跨越房屋的棧橋以及供輸送可燃材料、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棧橋,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6.6.2 輸送有火災、爆炸危險物質的棧橋不應兼作疏散通道。
6.6.3 封閉天橋、棧橋與建筑物連接處的門洞以及敷設甲、乙、丙類液體管道的封閉管溝(廊),均宜采取防止火災蔓延的措施。
6.6.4 連接兩座建筑物的天橋、連廊,應采取防止火災在兩座建筑間蔓延的措施。當僅供通行的天橋、連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橋、連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時,該出口可作為安全出口。
6.7 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6.7.1 建筑的內、外保溫系統,宜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不宜采用B2級保溫材料,嚴禁采用B3級保溫材料;設置保溫系統的基層墻體或屋面板的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范的有關規定。
6.7.2 建筑外墻采用內保溫系統時,保溫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用火、燃油、燃氣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以及各類建筑內的疏散樓梯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等場所或部位,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
2 對于其他場所,應采用低煙、低毒且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的保溫材料。
3 保溫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做防護層。采用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材料時,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6.7.3 建筑外墻采用保溫材料與兩側墻體構成無空腔復合保溫結構體時,該結構體的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范的有關規定;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為B1、B2級時,保溫材料兩側的墻體應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應小于50mm。
6.7.4 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其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6.7.4A 除本規范第 6.7.3 條規定的情況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設施的內、外墻體和屋面保溫材料應采用燃燒性能為
A 級的保溫材料:
1 獨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設施;
2 與其他建筑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設施部分的總建筑面積大于 500m2 的老年人照料設施。
6.7.5 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無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2 除住宅建筑和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6.7.6 除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筑高度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6.7.7 除本規范第6.7.3條規定的情況外,當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按本節規定采用燃燒性能為B1、B2級的保溫材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除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墻上門、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50h。
2 應在保溫系統中每層設置水平防火隔離帶。防火隔離帶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防火隔離帶的高度不應小于300mm。
6.7.8 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設置防護層,防護層應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規范第6.7.3條規定的情況外,當按本節規定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防護層厚度首層不應小于15mm,其他層不應小于5mm。
6.7.9 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的空腔,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7.10 建筑的屋面外保溫系統,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1.00h時,不應低于B1級。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的外保溫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當建筑的屋面和外墻外保溫系統均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屋面與外墻之間應采用寬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設置防火隔離帶進行分隔。
6.7.11 電氣線路不應穿越或敷設在燃燒性能為B1或B2級的保溫材料中;確需穿越或敷設時,應采取穿金屬管并在金屬管周圍采用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等防火保護措施。設置開關、插座等電器配件的部位周圍應采取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等防火保護措施。
6.7.12 建筑外墻的裝飾層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時,可采用B1級材料。
——
四川 國晉消防 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成都消防公司,公司擁有大批工程技術人員、生產施工管理人員和消防施工隊伍。具備《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乙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等證書,可從事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消防設計、消防施工、消費檢測、消費維護保養及安全評估等服務。四川國晉消防熟練掌握了室內消火栓系統、室外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通風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防火門監控系統、電氣 火災監控系統、氣體滅火系統、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消防電源監控系統、應急廣播系統、鋼結構防火涂料等多種施工工藝與技術,可為您提供專業的消防系統整體解決方案。